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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路上的摩擦,是魔鬼的步伐?

2015年05月08日 14:11:13 来源:西部汽车网 编辑:张肇辉

  今年的5·1黄金周开始,道路上的撕逼大战就没有间断过!总体来说,本周的车界发生了不少让大家撕扯、争论、逗比的事。今天5月8日,周五,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做个小小的总结。

周一:成都街头霸王······哦打的是女司机?

  事件回顾:女司机机智变道,男司机无奈急刹,女司机魔鬼步伐,男司机蓄力斩杀,女司机生死看淡,男司机不服就干。

  相信最近看新闻的同学的知道了这次成都男司机的“路怒症”大爆发。在中国的交通事件中,但凡只要带上“女司机”这个关键词,就一定能搞个大新闻。小编看来,这件事的反响也就三种论调。我们就把三种论调都列出来,各位对号入座~

  战个痛快!:打得好!这个女司机就是欠抽,我又不是小学生,后车上行车记录仪的影像我都看过了,首先就是女司机恶意变道,之后还进行嘲讽+恶意别车,有一次要不是男司机技术好,差一点就撞上行人了。这种司机只有几个字—— 法律不管,情理该管—— 朝死里打!或者终生吊销驾照。男司机一家还在车上呢,小宝宝都哭了。要是谁他喵的故意威胁我家人生命安全了,别说你是女的,你就是一个5岁小女孩我也一样下狠手!

微笑能解决问题?这话,在下差点就信了!

  以理服人:事情是有双面性嘛,男的打女人就是不对,何况下手还那么重呢。开车上路难免有不顺心,忍忍就过去了,一开始这男司机不是也别了她一下。何况男司机的家人还在车上呢,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也不能开斗气车啊。后面动手的情节说明男司机“路怒症”很严重。估计平常习惯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打了人还想跑,并且还划伤了一名出租车司机。这就更加不对了。

  官方通稿:如果说对方有过错在先,我就可以犯错在后,这个逻辑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,只要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,就必须予以处罚,法律的教育意义,就在于使人更为理性地规范自己的行为,而不是鼓励所谓的出一口气。法律是建立在尊重事实,理性思维的基础上的,自己不能做到理性,并不是可以违背法律的借口。在这样一起事件里,有过错的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,才是公平。

  三条论点都是小编总结了网上的言论得出的。不代表西部汽车网的看法。当然,也只有事情落在自己头上时。才能知道自己的行为遵循的是“理性”还是“血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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